工作服费用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安置费能否在税前扣除?

      |      2024-03-13 01:19:43

  问: 我公司属于大型生产企业,为统一公司形象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工作服规定,为职工定制了统一的工作服饰要求职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上班,否则要罚款,该部分工作服费用是否计 入 职 工 福利费在税前限额扣除 ?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 干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 ) 第二条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

  答: 《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规定, 企业 实 际发生的与取得收 入 有关的、合理的支 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分别列 入 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军费预算,并根据经万博体育官方网址是多少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投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但与取得收 入 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安置费以及政府摊派费用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问: 我公司自办内部期刊,投稿人为公司员工,为鼓励大家积极投稿,设定了稿费支付标准,每季度支付的稿费在管理费用——宣传费中列支,后附投稿员工名单,这笔费用是否属于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 [2009]3 号 ) 第一项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规定 :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 ( 一 ) 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员工在本单位期刊发表作品所取得的稿费收入,其性质属于工资性收入,可以自制表格的形式发放,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